|漯河房租可用公积金支付!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刘广超 实习生 杜梅
10月19日 , 采访人员从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 , 该市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满一年的 ,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漯河房租可用公积金支付!】据悉 ,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 但不超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 , 提取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分别为:未婚职工360元/月;已婚职工700元/月 , 低于此标准的 , 按实际房租计算 , 但不超出公积金账户余额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 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 , 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 , 提取申请人可每年提取一次 , 每次提取最高额为上一年房租租金;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 , 不予办理提取 。
办理时 , 职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 提取申请人储蓄卡或存折 , 职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住房证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查询 ,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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