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二院门口违规收取停车费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南阳二院门口违规收取停车费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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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南阳二院门口违规收取停车费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10月13日上午 , 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东关执法中队日常巡查至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时 , 执法人员发现该医院对面道牙以上的空场区域 , 有一个佩戴个人收款二维码牌子的女“收费员”忙着在现场收取停车费 。 经执法人员查看 , 该停车场地并未经过城管部门批准成立 , 属于私自违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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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 , 并查扣了“收费员”的收费登记薄和二维码牌子 。 该乱收费人员涉嫌违规经营 ,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 已移交辖区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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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 在路内泊位停车时 , 如遇到未按要求上岗的收费员或违规收费等行为 , 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9或110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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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依据法律规定施划 , 是为市民提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公共资源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占有 , 希望市民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 做文明市民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 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 , 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南阳二院门口违规收取停车费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来源:全景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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