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自建房工程承包给他人,工人酒后施工不慎摔成八级伤残,责任谁承担?法院这样判


八级伤残|自建房工程承包给他人,工人酒后施工不慎摔成八级伤残,责任谁承担?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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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男子权某将自己的私房建造工程承包给他人施工 , 承包商雇请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 , 该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近日 , 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 判决房主、承包人、分包人、施工工人均承担部分责任 。
2019年7月 , 权某将自家私房建造工程承包给戴某 , 戴某又将房屋装模工程分包给李某 , 李某聘请孙某进行施工 。 孙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三楼跌落至二楼受伤 , 送往医院治疗 , 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 。 2020年1月 , 孙某将权某、戴某、李某共同起诉至临湘法院 , 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孙某从事房屋建筑装模工作多年 , 在工作过程中应尽安全注意义务 , 且受伤当日存在午餐饮酒情形 , 因此对自身损失有一定的过错 , 法院酌情认定其自负20%的责任 。 被告李某作为孙某的直接雇主 , 在工作过程中未尽管理之责 , 故存在较大过错 , 对孙某受伤应付40%责任 。 房主权某应选择有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进行施工 , 戴某作为个人 , 不具备施工资质 , 在施工过程中也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 , 权某存在选择施工方过错 , 酌情认定权某承担20%的责任 。 戴某作为承包方 , 将施工装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 , 也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李某 , 其有选择分包方的过错 , 应承担20%的责任 。 故法院判决房东权某、承包人戴某、分包人李某、施工工人孙某均承担部分责任 。
采访人员周凌如通讯员陈希、徐炼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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