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突变,她扔掉幼女!一个月后,为何又来自首?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刘广超 通讯员 范子恒
出生不足百天的女婴被人遗弃在路边 , 没想到1个月后 , 她的亲生母亲却主动投案自首 。 10月13日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经过亲子鉴定后 , 这名被遗弃的女婴已重回母亲的怀抱 。
|家庭突变,她扔掉幼女!一个月后,为何又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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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 , 大河客户端曾以《出生未满百天女婴被遗弃107国道 , 漯河警方急寻父母》为题 , 报道了一名女婴被人遗弃在107国道一处公交站牌处 。 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商桥派出所民警 , 走访寻找未果 , 最终将其送往漯河市儿童福利院 , 移交给工作人员妥善安置 。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郾城分局要求一定找到遗弃女婴者、查清遗弃真相 , 并对遗弃者依法处理 。 10月10日 , 一名女子突然来到来到郾城分局商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 称她是女婴的母亲 。 据民警了解 , 该女子姓常 , 女儿出生不足百天时 , 因家庭突变 , 无奈将婴儿遗弃 , 迫于社会的压力和对女儿的思念 , 最终鼓起勇气投案自首 , 想再度把孩子接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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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常某某遗弃女儿的行为 , 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 , 常某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 为了确认常某某和被遗弃女婴的真实关系 , 民警联系了漯河市儿童福利院 , 经亲子鉴定 , 常某某系被遗弃女婴的生物学母亲 。 民警从漯河市儿童福利院将被遗弃女婴领回 , 并送还到常某某手中 , 常某某接过孩子泣不成声 , 表示以后再苦再难也不会遗弃孩子 。
由于常某某的遗弃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裁定行政拘留三日 , 因常某某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不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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