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压百姓|“工程霸”欺压百姓 首犯获刑11年半

【 欺压百姓|“工程霸”欺压百姓 首犯获刑11年半】10月12日讯 (海峡导报采访人员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工程霸”欺压百姓该当何罪?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
据悉,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某曾担任翔安区某社区主任,为牟利益当起“工程霸”,和同伙犯下“三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和受贿罪。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与其他被告人经常纠合在一起,在翔安某社区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
近日,翔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亦被判处4年3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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