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扫黑除恶 | 最高十年!古田法院宣判“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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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0日下午,古田法院连线古田县看守所,线上线下同步宣判被告人林某、吴某、谢某、王某敲诈勒索案,该案系古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判处林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的刑期,4名被告人共被判处罚金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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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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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受理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派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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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召开庭前会议,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进行审查
3
2020年9月22日至23日开庭审理
4
2020年9月28日召开审判委员会,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列席会议
5
2020年9月30日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
【 犯罪集团|扫黑除恶 | 最高十年!古田法院宣判“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林某、吴某、谢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张某等人,有组织地假借“借贷宝”等平台设置套路,共同实施网络非法放贷活动,并采取言语威胁、辱骂、网络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中林某、谢某、王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吴某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相关量刑情节,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判处被告人林某、吴某、谢某、王某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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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宁川、古田法院
编辑:小满
审核: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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