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送钱的,收钱的,都判了!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送钱的,收钱的,都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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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上午,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涉嫌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卢某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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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殡仪馆主任兼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郑某已于2020年9月17日被乐清市法院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乐清市殡仪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乐清市仁和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叶某被法院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案件回顾
【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送钱的,收钱的,都判了!】郑某系乐清市殡仪馆主任兼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叶某系乐清市殡仪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乐清市仁和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徐某系乐清市殡仪馆火化车间主任。
三人任职期间,郑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乐清市殡仪馆食堂与职工宿舍扩建工程,烟气净化间钢结构房工程,守灵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守灵中心三期)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卢某贿赂共计14.86万元,及他人赠送的1.5万元消费卡。叶某利用其担任乐清市殡仪馆食堂与职工宿舍扩建工程,守灵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一、二期等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收受卢某贿赂共计6万元。卢某为感谢相关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徐某的关照,给予其2.6万元现金和2000元油卡,徐某予以收受。
2018年3月,卢某获悉乐清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守灵中心三期项目——守灵室工程即将进行招投标,遂与郑某、叶某、徐某及社会人员陈某,商定合伙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项目正式开始招投标前,郑某、叶某向卢某透露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卢某获悉后即着手联系杭州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某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参与该守灵中心三期项目的投标。后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对该工程进行招标,共有54家单位参与投标。最后由卢某等人联络的杭州金茂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91万元。
招投标前,卢某与郑某、叶某、徐某、陈某等人合谋,按照每人20%的比例各出资30万元,用于支付联系挂靠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中标后的工程启动资金。郑某出资20万元,另10万元由卢某出资,其他合伙人均出资到位。中标工程完工后,卢某于2018年、2019年年底按约定的每人20%的比例向郑某分红。
另,法院判决徐某、陈某犯串通投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来源丨第二检察部
【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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