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垃圾清运工回收空调时从24楼坠亡!罪魁祸首竟然是…

一直以来
空调拆装是家电安装中
危险系数最高的一个工种
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
危险系数随之增高
坠楼事件也屡屡发生
沪一垃圾清运工回收空调时从24楼坠亡!罪魁祸首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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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样的悲剧
也出现在了上海一小区内
只因想要“赚外快”
回收一台旧空调
上海一名垃圾清运工
不慎从24楼坠落身亡
令人更唏嘘的是
事件背后
多处细节问题引发纠纷
【沪一垃圾清运工回收空调时从24楼坠亡!罪魁祸首竟然是…】近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回收旧空调
垃圾清运工
意外从24楼坠下身亡
2019年1月5日上午九点多 , 上海某小区28号24层住户的装修工常某因为替业主拆旧 , 想把旧空调拆下卖掉 , 恰好遇到了小区的垃圾清运工顾某 , 问他收不收旧空调 。 大概半个多小时后 , 顾某才上楼查看空调 。
而此时 , 常某已按照房屋住户龚某的要求 , 将房屋内一处墙体完全拆除 。 证据照片显示 , 拆除墙体处与空调所在的平台之间有2.3米的空隙 , 往下看便是24楼高的“深渊” 。
沪一垃圾清运工回收空调时从24楼坠亡!罪魁祸首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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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与空调所在平台有2.3米宽的空隙
常某将空调所在具体位置告知顾某后 , 顾某前往查看 , 不料却从被敲毁的墙壁处坠楼 。
之后 , 顾某的家属将房屋产权人姜某、物业公司、实际占有人龚某、龚某委托为他装修的朋友蒋某 , 以及转包的装修公司老板郭某、员工常某六人告上法庭 , 要求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19万余元 。
沪一垃圾清运工回收空调时从24楼坠亡!罪魁祸首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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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空调”是否超出职责范围?
原告认为 , 房屋产权人姜某与占有人龚某对房屋装修事宜都没有主动报备 , 并没有选择有资质的公司;装修公司、装修工常某违规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 而且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 , 属于野蛮作业 。 另外 , 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将装修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 因此认为六名被告应该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
对此 , 姜某、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则认为 , 顾某是在与常某缔结买卖合同中发生意外坠楼身亡 , 并不在顾某垃圾清运的职责范围内 。 而被告蒋某、郭某的代理人认为 , 常某擅自将旧空调拆除卖掉 , 超出了其装修的职责范围 。
法庭上 , 被告龚某表示:“我只委托他(常某)装修地面、墙面、厨房间和卫生间的翻新 , 将厨房间的窗户整体外移 , 把旧的装修拆掉等 , 并没有对旧空调的拆除进行过任何的交代 , 他想拆除旧空调将其卖掉 , 这是入室盗窃!”
面对这些争议 , 常某代理人表示 , “常某负责的工作就是拆旧 , 在没有安排其他拆旧人员的情况下 , 拆除旧空调在常某的职责范围之内 。 ”另外 , 常某受雇于郭某 , 在从事职务行为中发生的一切后果 , 应当由雇主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
从2.3米的空隙坠落
死者有没有注意义务?
令人感到疑惑的是 , 顾某在走进这条略微有些长“死亡狭道”时 , 2.3米的空隙为何没能引起他的注意?顾某自身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法庭上 , 六名被告一致认为 , 死者坠落处 , 断面长度超过2.3米 , 空隙十分明显 , 死者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 , 应由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
不过 , 原告律师却另有说法:“在没有警示标志、没有照明设备、明暗对比强烈的情况下 , 顾某对自己的死亡过错承担责任比重非常小 。 在敲断的墙壁前 , 装修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 对此也应承担责任 。 ”
此外 , 双方还围绕装修工是否具有装修资质等展开辩论 , 法庭将择日宣判 。
究竟谁该为此事件负责
几方各执一词
各位坊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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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法治报
编辑:金莹莹、吴兴婷(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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