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 一封信|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一封信|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文章图片

致被执行人的
一封信
抚养类
一封信|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文章图片

被执行人:
你好!
是否还记得与你携手同行的他(她)?你们组建了家庭,夫妻相称,一起学习如何为人父母,为新生命的到来而感到欣喜。婚姻始于爱情,又终于亲情。缘起缘落,聚散离合,你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一路走来却最终对簿公堂。
在今后的岁月中,即使你与曾经的伴侣无法继续同行,我们也希望你们能平息争执,坦然相对,相互尊重,彼此祝福,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然而即使婚姻终结,爱情不再,在开启新生活的同时你仍需把为人父母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间。作为孩子的父母,继续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给予孩子加倍的温暖和正确的引导,不让上一辈的恩怨影响到下一代的成长。
凡父母者,无不爱其子女。我们希望当你收到执行通知书时,能多为你年幼的孩子着想,着眼于孩子的未来,主动承担应尽的抚养义务。若你因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我们也希望你能与对方心平气和地谈一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抚养稚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规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所确定的义务,甚至公然以暴力方式抗拒执行,在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和谐,践踏了国家的司法权威,为此你将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将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四条、二百四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的存款、工资、债券、股权、房产、车辆等财产均可被法院通过查封、扣划、冻结、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同时,还会根据情况对你的人身及住所进行搜查。
2.除案款本金外,还需承担迟延履行金
依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例:如法律文书约定你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抚养费10000元,那你每迟延履行一天,就必须给付1.75元的迟延履行金。如次年12月31日你仍未给付,你就必须承担638.75元的迟延履行金。)
3.列入失信名单,形象受损、事业受阻、寸步难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征信系统、各大媒体、公众平台公布信息;限制消费、限制出境;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信用等级被降到最低,无法申领信用卡、无法申请贷款,被金融机构“拉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你的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此外,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将使你无处藏身。不仅如此,若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你的孩子未来在就业学习等方面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4.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最高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你的拒执行为,是自身诚信的缺失,更为自己的血脉亲人带来了生活的不便,要面对道德上的谴责,更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请你务必认清形势,算好经济账和政治账,为你和家人的利益、荣誉、生产、生活着想,奉公守法、诚信做人,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调解所确定的义务。所有进入执行程序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如果你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可将案款转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开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账号:3200 1647 2360 5250 770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
转账时请准确备注案号、费用类型和你的姓名。你也可以致电0513-87283150咨询,或下载“支云”系统,与申请执行人、法官线上面对面交谈。如你已自行履行完毕,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履行完毕,请尽快告知我们办理结案手续。望你见信后,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务必算好失信成本,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请牢记守信是最好的通行证,失信者将寸步难行。
此致
如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0年3月7日
来源 | 执行局
编辑 | 政治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