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此处禁钓!镇江警方沿江劝导钓鱼人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曹昌远 采访人员 曹德伟)为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从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各入江河流口上溯 1 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在 1 公里范围内的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 1 公里连接线为界)实施禁捕,在上述规定的禁捕范围内禁止垂钓。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民警对在长江边垂钓人员进行了劝导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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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现场劝离垂钓人
经长航公安镇江分局信息研判中心监控视频分析研判和民警实地走访,发现在镇江丹徒姚大圩长江边岸堤上,每晚都有不少市民到此垂钓,有的钓友还会垂钓至凌晨四五点左右才离开。近日,长航公安民警联合镇江市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到达镇江丹徒姚大圩长江岸堤时,果然发现有多名垂钓者在此垂钓,民警当场要求钓友停止了垂钓,并对垂钓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宣讲,告诫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止垂钓。事后,渔政执法人员对垂钓人员进行了登记,等待进一步处理。
【现代快报|此处禁钓!镇江警方沿江劝导钓鱼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捕和禁钓规定,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对不遵守规定的当事人,按照《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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