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悬挂国旗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倡议书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 , 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 , 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爱国热情 ,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 , 在国庆节来临之际 , 南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此向社会各界郑重倡议:一、国旗是国家的形象和符号 , 体现着国家主权和尊严 , 爱国旗等于爱祖国 。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居民小区、临街商铺等 ,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 , 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 , 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悬挂国旗 , 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积极的行动 , 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对国旗的尊重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 , 必须依法使用国旗 , 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 , 不被其他物品遮挡 , 不交叉悬挂、竖挂或者倒挂国旗 , 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 , 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 不使国旗落地 。 三、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 , 通过悬挂国旗 , 表达对伟大祖国由衷的祝福 , 展现全市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 , 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南阳大地 , 让文明之花开遍南阳的每个角落 。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南阳(南阳新闻网)市文明办2020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悬挂国旗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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