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荆州“以毒养黑”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缓

【荆州|荆州“以毒养黑”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缓】_标题是:荆州“以毒养黑”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缓
湖北日报讯 (采访人员周寿江、通讯员彭威、张丽)9月25日 ,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介绍 , 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等16人涉毒涉黑团伙案近日一审宣判 , 主犯陈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敲诈勒索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死刑 , 缓期2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 , 团伙成员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 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1978年出生的陈某 , 在1995年至2015年间 , 因盗窃、寻衅滋事等多次入狱 。 2016年7月 , 陈某获释后 , 不思悔改 , 网罗刘某等吸毒人员 , 吸食毒品 , 为非作歹 。 多年前 , 陈某与周某结怨 。 2018年6月的一个深夜 , 这伙人当街把周某砍成重伤 。 洪湖警方迅速介入 , 调查发现这伙人还在洪湖市城区有组织地买卖毒品 。
警方查明 , 以陈某为首的该团伙 , 每天安排3人三班倒“值班”——将毒品送到指定地点 , 每人交班后可领200元钱工资和2颗麻果及1小袋冰毒 , 交易毒品谋取的非法利益 , 用以支持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涉案人员相继落入法网 。 此间 , 洪湖市检察院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 。
2019年3月18日 , 该案移送洪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因案情重大 , 洪湖市检察院随后依法将该案报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荆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 , 制作的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近20万字 。
经审查 , 截至2018年12月 , 该团伙共贩卖毒品麻果3784.53克 , 共贩卖冰毒1238.38克 。 该组织在洪湖还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 , 且在组织实施的多起刑事案件中使用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 , 暴力特征明显 。 这伙人在洪湖称霸一方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扰乱并破坏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
8月12日 ,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 办案检察官介绍 , 庭审前 , 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承办检察官多次提讯、充分释法说理、耐心宣讲法律政策等 , 陈某等16人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8月27日 , 法院一审判决后 , 16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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