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9年前的“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

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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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分别于2016年向原审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辩护人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红送达了《再审决定书》。2020年9月2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张林合、李玉前到庭参加诉讼,李玉前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原审被告人孟瑞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该案发生于19年前,被认定“杀妻灭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当时的岳父母也坚持帮他申诉。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时隔四年之后,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等来再审开庭,又过4天,该案有了再审结果。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9年前的“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此前报道,2001年3月,贵州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案”。现场没有尸体,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发现这些血迹属于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与他曾有情人关系的孟某红被认定为分尸抛尸的帮凶。
该案前后经过四次审判。2001年,一审李玉前被判死刑,他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随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最终,贵州省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做出终审判决: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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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前和妻子谢初明结婚证 图据受访者此后十多年,李玉前和家人一直四处伸冤。“一审后,李玉前的岳母也认为凶手不是女婿,经常和我们到政法委上访。”李玉前哥哥李玉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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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前,李玉前一家全家福,图中最右边的二人为李玉前和谢初明。
2015年5月,申诉律师王万琼经多次会见、阅卷及走访后,向贵州省高院提交了详细的申诉代理意见。
9月24日的再审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申诉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的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他们仍认为,就李玉前和另一被告人孟某红的口供而言,仍有相互映证之处,因而有证据指向李玉前犯罪,检方建议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决。
由于案情复杂,当日庭审结束后未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综合贵州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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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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