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明|张家明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张家明|张家明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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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家明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 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高枝
编辑:胡德成
【张家明|张家明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流程编辑:王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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