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霞被免去北京市高院审判员职务

郭京霞被免去北京市高院审判员职务
文章图片
【郭京霞被免去北京市高院审判员职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 免去朱琦文、陈剑敏、郭京霞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免去程丽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9月13日 , 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
通报称 , 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 , 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 。 郭万普(郭文思之父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 , 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 , 并给予款物的方式 , 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 , 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 。
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 。 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审理过程中 , 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 , 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 。 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 , 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高枝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