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这座东北大城市放大招,楼市调控升级

中国基金报采访人员李智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正在“袭来” 。
9月23日 , 吉林省长春市楼市调控再度升级 , 其中规定首套首付不低于30% , 二套不低于40% , 同时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
吉林长春楼市调控升级
首套首付不低于30%
9月23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 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 。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 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 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
中国基金报|这座东北大城市放大招,楼市调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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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出 , 近期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中 , 我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有增长趋势 。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决策部署 ,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 保持市场平稳发展 , 依据“一城一策”方案 , 我市选取了政策工具箱部分条款 , 制定出台本次调控政策 。
本次调控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七点:
一、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 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 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 , 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 , 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 。 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 , 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
二、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 。 部分区域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自持、竞地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 限自持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 , 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赁经营 , 不允许上市交易 , 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
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 , 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 市政府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 采取集中建设方式 ,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
四、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 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 , 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
五、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 。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 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 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
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 对捂盘惜售、虚标价格、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严肃查处 。
七、加强舆论引导 。 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应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 , 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 , 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 , 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长春此前发布房地产监管新规
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
其实 , 早在8月20日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 从土地规划到施工设计再到房产证登记 , 以及交房、下产权、捂盘惜售等情况都有明确规定 。
供后用地情况方面 , 《通知》明确 , 逾期未开工或者竣工的 , 将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发出督查开工建设函 , 并追究违约责任 。 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 , 无偿收回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监管方面 , 《通知》要求 ,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逾期办理产权、逾期交房、违规交房等问题且未整改完毕的 , 该企业(包括其股东参股的企业、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参股的企业)所有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初始监管额度按最高额度予以监管 。
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 , 一经查实的案件 , 依法严肃处理 , 并予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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