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男子就医当天在医院死亡:死前一分钟病历生成,生成后又被改了13次( 三 )


攀枝花中心医院在案件庭审质证环节 , 对法院委托第三方作出的这三份鉴定报告均作出了质疑 , 认为黄波在相关的司法鉴定中“威胁”了鉴定机构 , 迫使鉴定机构作出有利于患者方面的鉴定结论 。 中心医院方面还表示 , 《同意书》签名实为黄涛之子黄波签署 , “近亲属签字符合法律规定” , 医院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直接指控称 , “(病历)绝对不是黄涛签的 , 是你(黄波)本人签的” 。
对于司法鉴定认定黄涛的电子病历“最初及最终生成”时间为5月8日 , 中心医院方面认为这是因为“鉴定专业人员意见缺乏常识” , “即使(病历)真实也和黄涛的死亡没有关系” 。 中心医院对于“30%-40%”的过错参与度鉴定更是委屈 , 认为过错参与度鉴定都是以病历内容为鉴定基础 , 医院已经因为病历书写不规范作出了赔偿 , “医院不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 , 不可能到了医院就不会死亡”
攀枝花东区法院没有采纳攀枝花中心医院的辩解 , 全部采纳了三家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结果 , 认定被告中心医院在接诊黄涛的医疗过程中 , 存在一定过错 , 其过错与黄涛的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 , 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司法鉴定显示 , 《CT增强扫描接受碘对比剂同意书》中“黄涛”签名不是黄涛笔迹的问题 , 法院认定医院在进行冠脉CTA检查前 , 未履行告知义务 ,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黄涛死亡的损害后果 , 被告中心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
攀枝花东区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 判决攀枝花中心医院一次性向黄涛家属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2.5万元和鉴定费2.5万余元 , 同时以赔偿金额“显失公平”为由 , 另案撤销了双方早前签署的调解协议书 。
黄波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 自己和家里人早在2018年9月19日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期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作鉴定 , 2019年8月底法院宣判时 , 家里已经“山穷水尽”拿不出钱了 。 “我当时还要去外地上学 , 已经面临辍学的现实困难了 , 为了能尽快拿到赔偿金 , 东区法院宣判之后就没有再上诉 。 ”
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就黄涛在攀枝花中心医院因病死亡一事作出判决之后 , 黄波与祖父母放弃了二审上诉的权利 , 但之后向攀枝花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 但攀枝花中院驳回了再审请求 。 黄波随后也向攀枝花东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了民事案件监督申请 , 但今年5月15日也被检察院方面驳回 。 黄波坦承 , 现在最为后悔的就是没有上诉 , “我的法律救济渠道都走完了 , 只能要求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 ”
三个病历生成时间 谁真谁伪?
攀枝花|男子就医当天在医院死亡:死前一分钟病历生成,生成后又被改了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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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中心医院在庭审中中表示 , 黄涛拒绝住院 , 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 。图片:攀枝花中心医院答辩状
不仅是患者方面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意见 , 攀枝花中心医院也在案件后续的行政调查中对庭审阶段进行的司法鉴定提出了异议 , 认为东区法院采信的关于黄涛《首诊病历》的鉴定有错误 。 攀枝花卫健委按照中心医院的要求 , 委托了上海上信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攀枝花中心医院保存的黄涛门诊《首诊病历》进行了鉴定 。
今年5月29日 , 上海上信出具了对黄涛《首诊病历》的鉴定报告 , 显示黄涛2月21日在中心医院的门诊病历最初创建时间为2月21日下午18点24分 , 2月21日当天共有6次操作记录 , 之后2月26日、4月23日、5月8日黄涛的电子病历都有操作记录 , 整份病历被鉴定出共有13条操作记录 。
攀枝花中心医院2018年11月5日提交的庭审答辩书中 , 对于黄涛病历的形成时间进行了描述 , 称“患者无门诊病历本 , 门诊医生遂将门诊记录录入电脑内” 。 中心医院2019年12月23日向攀枝花卫健委提交的申请中 , 明确《首诊病历》生成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10点15分 , 早于病历记载就诊时间10点42分近半小时 , 黄涛病历形成时间至此有了法院(5月8日)、卫健委(2月21日18点24分)和医院(2月21日10点15分)三个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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