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超过30万亿元 , 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 深刻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 数字经济在带来便利和机遇的同时 , 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安全风险 , 因此数据安全立法呼声越来越高 。
民有所呼 , 法有所应 。 7月3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数据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界征求意见 , 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 《征求意见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基础上 , 进一步加强各个法律法规之间的统一协调和合理规划 , 不断理性反思、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 , 构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新法律体系 。
《数据安全法(草案)》明确了我国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 , 将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构升格为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 将规范的对象严格限制为“数据”及数据法律关系 , 明确将“数据”定义为“对信息的记录” ,舍弃了对“网络”、“内容”、“个人信息”等的重复规制 , 理清了法律规制边界 , 确保立法之间的横向兼容性 , 为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数据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 数据安全立法应秉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 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 。 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 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 , 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 。 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 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 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 构建国家安全体系 ,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
治国凭圭臬 , 安邦靠准绳 。 加快促进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颁布与落实 , 构建并完善数据安全监督体系 , 用法律来钳制行业行为 , 坚持违者必究 , 违者重罚 , 切实保护用户个人数据权利 。 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 更是民之所向 , 心之所望 。 (中共开封市龙亭区委宣传部供稿 高向南)
【数据安全|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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