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滨海这位大妈不戴头盔还彪悍抗法,并称“我女婿是你顶头上司”!
自滨海交警部门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开展以来
现在路口道路交通秩序
有了明显改观

文章图片
但仍有极少数人不遵守法规
且经交警提醒、纠正
仍拒不配合

文章图片
我们在这里强调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
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任何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近期,滨海交警在各主要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格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图片
9月14日上午,滨海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三组民警王馨翊带队,在人民路与海滨大道路口对过往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金某
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在依法告知其违法行为需要接受处罚时
金某极不配合
并采用推搡、抓手腕、打执法记录仪的方式
阻碍滨海交警正常执法
该违法市民依然
强行狡辩
知错不改

文章图片
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是为了市民安全出行,
但有些人却屡劝不听,不仅不配合
还一言不合就推搡
最后演化成一场“闹剧”。

文章图片
金某因阻碍执行职务
已被滨海县公安局
行政拘留
妨碍公务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
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滨海警方对任何
试图阻碍或者暴力妨害
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都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 大妈|滨海这位大妈不戴头盔还彪悍抗法,并称“我女婿是你顶头上司”!】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推荐阅读
- 大妈最爱的美味,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营养又健康,快学做起来吧
- 这位妈妈火了,朋友圈连发60天早餐,网友:好喜欢,天天抄作业
- 农村大妈不用和面,一盆热水就能做出面条,还是第一次见到做法
- 为什么菜市场那些鸡翅和鸡爪, 数量多到买不完, 市场大妈道出真相!
- 张玉花|从载人航天到探月、追火,这位中国“航天女神”问天路上不为人知的那些事
- 炖猪蹄再也不用高压锅,农村大妈教你一招,猪蹄快速软烂入味
- 周毓麟|为祖国的需要三次改变研究方向 追忆这位从上海弄堂成长的数学家
- 宋加雷|研究成果被《自然》杂志媒体频道专题报道,莞工这位教师不一般
- 食堂大妈被“逼出”坚强?青椒炒火龙果可还行,图4竟成女生最爱
- 脑梗|大妈突发脑梗,半身偏瘫,医生叹息:2种素食吃一次,等于喝一桶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