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都知道醉酒不能开车 喝醉酒走路违规也要担责!

_标题是:都知道醉酒不能开车 , 喝醉酒走路违规也要担责!
随着醉驾入刑 , “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 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 , 公众对“醉酒后独自步行上路”即“醉行”的危害性普遍重视不足 。 事实上 , “醉行”的危险丝毫不亚于“醉驾” , 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
今天上午 , 北京西城法院通报 , 该院两年多以来审理了8起涉“醉行”交通事故纠纷 , 醉行者或死或伤 , 却都承担了同等责任以上的事故责任 。 法官表示 , 不放任醉酒者自行出走 , 才能从根源上预防事故发生 。
醉酒横穿长安街被连撞
醉行者致残仍要担主责
在西城法院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中 , 醉酒的李先生在夜里步行横穿长安街 , 先是被鲍先生驾车撞倒 , 继而又被司机赵先生驾车从身上轧过 。 经此事故 , 李先生构成十级伤残 , 鲍先生的车辆损坏 , 赵先生则在事发后逃逸 。
交通队认定 , 李先生为事故主要责任 , 两位司机均负次要责任 。 随后 , 李先生诉至法院 , 向两位司机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28万余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李先生在醉酒状态下 , 违反交通法规 , 贸然进入封闭的机动车道 , 是发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 应承担60%责任 。 鲍先生未尽到足够注意义务 , 赵先生在发生碾压行为后未停车保护现场 , 二人也存在过错 , 均等分担40%责任 。 法院判令鲍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赵先生及其保险公司共赔偿李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8万余元 。
8起纠纷醉行者都是中年男人
无一例外被判承担事故责任
【醉酒|都知道醉酒不能开车 喝醉酒走路违规也要担责!】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敏介绍说 , 从2018年1月至今 , 西城法院共受理了8起涉“醉行”的交通事故纠纷 , 醉行者全部是30岁至60岁之间的中年男性 , 平均年龄47岁 。 “这和我国饮酒文化息息相关 , 一般男性中爱好饮酒者居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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