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源|宁夏32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主犯领刑25年

中新网银川9月21日电 (杨迪)9月21日 , 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柏源等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11项罪名一案 , 通过远程庭审视频作出二审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7月30日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刘柏源等3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等10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刘柏源有期徒刑25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18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 , 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退赔 。一审宣判后 , 刘柏源等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 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期间 , 刘柏源先后在银川市兴庆区多地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李彦强、马少刚等人设立赌局、非法放贷 , 并通过非法拘禁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刘柏源、童海伟又共同谋划成立“宁夏航天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该公司披着合法经营者外衣 , 通过收售二手车、抵押车等攫取非法利益 。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了以刘柏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犯罪组织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 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等二十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
【刘柏源|宁夏32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主犯领刑25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完) 【编辑:田博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