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人社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加班应发3倍工资
【加班工资|人社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加班应发3倍工资】中新网客户端9月19日电(李金磊)9月19日 , 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 10月1日至4日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 10月5日至8日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 , 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 , 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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