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下达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下达】|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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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预〔2020〕116 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 , 为支持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 现下达你省(区、市)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 , 由你省(区、市)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下达】一、该项补助的项目代码为Z165110060007 ,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
二、该项补助参照直达资金管理 , 请你省(区、市)在收到本通知10日内 , 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报送我部备案 , 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下达 。
三、该项补助的资金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 , 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 且保持不变 。
四、在拨付下达该项补助时 , 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 , 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 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 , 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 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 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该项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 , 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 , 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
五、请你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 加强资金监管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同时 , 切实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 , 在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基础上 , 统筹用好各项资金 , 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附件: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20年9月13日
(来源:财政部预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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