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参加省院检务督察处“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参加省院检务督察处“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为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 , 增强检察人员守纪守规的政治自觉 , 9月17日上午 ,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东、纪检组组长范文艳带领员额检察官、政治部负责人等12人前往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参加省院检务督察处召开的学习贯彻“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 。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参加省院检务督察处“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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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 , 省院检务督察处一级调研员卢有礼同志从“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及目的、“三个规定”及之间的关系等六个方面系统阐述了高检院“三个规定”的理论层次、价值取向及现实意义 , 指明贯彻“三个规定”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 也是全体检察人员保障司法公平独立的“高压线” 。
会后 , 省院检务督察组召开座谈会 , 副检察杨东向省院督察组汇报了我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情况 , 表明抓好“三个规定”执行 , 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 , 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 , 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 , 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 。 随后就目前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参加省院检务督察处“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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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培训 , 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检察人员政治站位 , 强化了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 , 受训领导和检察官表明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 , 将更加严格地执行“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 认真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25次批示精神 , 增强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 坚守初心使命 ,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 抓好主责主业 , 努力维护司法独立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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