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河南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保后,能享受哪些特殊优惠政策?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蔡君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对象是广大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与贫困人口的联系最广泛最直接 。 河南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 , 可享受哪些特殊的优惠政策?9月18日上午 , 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峻峰做了介绍 , 并特别指出 , 每年的9月至12月是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 , 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缴费参保 。
王峻峰介绍说 ,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 , 在制定医保政策时 , 都给与了充分的优惠 。 具体为:按时缴费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 可以享受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四重医疗保障” , 且较一般参保居民相比 , 享受更多的政策倾斜 。
一是基本医保政策倾斜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一般人群的65%提高到85% 。 门诊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由一般人群的80%提高到85% 。 同时 , 门诊“慢特病”由普通参保居民的按年申报改为按月申报制度 , 审批时间也由一般参保居民的30个工作日 , 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社会保险|河南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保后 , 能享受哪些特殊优惠政策?】二是大病保险倾斜 。 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一步倾斜 。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大病保险起付线由普通参保人群的1.1万元降为0.55万元 , 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群增加25个百分点 , 达到85%以上 , 并且没有报销封顶线限制 。
三是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专项保障 。 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 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 , 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的 ,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对超过部分进行再报销 。
四是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 按规定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 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 , 进行再报销 , 并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
总而言之 , 我省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年缴一次费 , 即可获得医保部门提供的“四重医疗保障” 。
另据了解 ,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共同组成 , 财政拿大头 , 个人缴小部分 。 实行按年缴费 , 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医保待遇 。 今年 , 我省个人缴费标准是每人280元 , 财政补助550元 。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 , 财政资金还要再给予一定补助资助其参保 , 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是不低于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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