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中新网南昌9月18日电 (李韵涵)在自媒体发文30篇被点击浏览67万余次 , 诬蔑他人为“黑警”……18日上午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自诉人邵某斌、吴某军、倪某控诉原审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律|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4月16日 , 浮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陈光平不服 , 提出上诉 。
景德镇中院于5月22日立案后 , 依法组成合议庭 , 于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 开庭审理前 , 三自诉人书面申请不进行庭审直播 。 鉴于直播可能损害其他公民名誉 , 法院依法决定不进行庭审直播 。 庭审期间 , 陈光平当庭拒绝其委托的辩护人辩护 , 导致休庭 。 休庭期间 , 陈光平另行委托了辩护人 , 但在第二次开庭前 , 再次拒绝辩护人辩护 , 并表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 , 也不需要指派辩护 。 9月1日 , 该案依法恢复庭审 , 陈光平自行辩护 。
二审期间 , 合议庭查阅了全部卷宗 , 充分听取了陈光平、自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意见 。 同时 ,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 均未果 。
景德镇中院经审理认为 , 陈光平在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利用多个自媒体持续发布三十篇贴文 , 捏造邵某斌、吴某军、倪某“警黑勾结 , 罗织罪名构陷无辜 , 炮制一起典型刑事假案 , 使石某香等人陷于牢狱之灾” , 并污蔑邵某斌、吴某军为“黑警”以及三自诉人为“罪犯”“抢劫犯”“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 上述信息被点击、浏览累计达67万余次 , 造成三自诉人名誉严重损害 , 情节严重 , 陈光平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 鉴于陈光平二审期间 , 仍不认罪、悔罪 , 且当庭再次贬损三自诉人 , 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 。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