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以公开私密照为由要挟女子做情人,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
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
近日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杜某法因犯敲诈勒索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0年4月
被告人杜某法与田某伟在QQ聊天过程中
从田某伟处获得其偷拍被害人小丽(化名)
的隐私照片、视频及手机号码
此后
杜某法利用多个聊天工具添加小丽为好友
不断向其发送侮辱、恐吓、威胁信息
及被偷拍的照片
并以将小丽隐私照片发送到互联网为由
要挟小丽做其网络情人
【潇湘晨报|以公开私密照为由要挟女子做情人,一男子获刑九个月】并提出向其发送裸照等要求
小丽均予以拒绝
小丽报案后
其间因未答应杜某法提出的要求
杜某法以将小丽隐私照片上传互联网为由
威胁小丽拿10000元摆平此事
同年5月
杜某法在山东省青岛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杜某法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其到案后能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综合案情依法作出
上述一审判决
潇湘晨报综合织金法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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