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郑国恩所谓新疆维吾尔族“强制绝育”“种族灭绝”独立报告的分析( 五 )


报告中还援引2018年美联社新闻《女子描述在中国拘留营遭受酷刑和殴打的情况》称:一个名叫米日古丽·图尔荪的维吾尔族妇女讲述了个人“亲身经历” , 表示“在关押期间 , 她被注射不明药物和针剂导致不规则出血和月经消失” 。 同时报告也援引了2019年《日经亚洲评论》文章《新疆:中国向世界展示的与前被拘留者描述的比较》称“美国医生确认该名维吾尔族妇女已被绝育” 。 但通过查证发现 , 米日古丽与她的3个孩子于2016至2018年间陆续离开中国 , 之后再也没回来 。 米日古丽本人更是从未被乌鲁木齐警方关押收监 , 也未在教培中心待过 , 其“狱中亲历”不知从何而来 。 因此 , 报告中关于米日古丽声称其“关押期间被注射不明药物和针剂 , 导致不规则出血和月经消失”“米日古丽已被绝育”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 完全是别有用心的谎言 。
从社会学研究方法看 , 社会学研究就是依据社会学的理论 , 运用社会学所特有的研究方法对现实存在的社会行动和社会关系进行研究 , 以达到对一定的社会现象进行了解、说明、解释或预测目的的科学的认知活动 , 这个认识过程需要遵循科学的方法、程序和步骤 。 因此 , 社会学研究方法通常要求社会学者深入社会生活 , 进行一些调查和研究 。 如此一来 , 才能获取对社会的正确认识 , 提出对社会发展有价值的建议 。 郑国恩作为一名社会学研究学者 , 收集的所谓“一手资料”大部分来自于他的想象和杜撰 , 仅凭格式化的虚假报道就对新疆地区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无端推测 , 并将这种推测的结果与想象的新疆地区进行“强制绝育”和“种族灭绝”的情况强加因果关系 。 郑国恩这种基于不真实揣测和无端臆想的研究思维 , 客观地反映出他所采用的根本不是他所标榜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 而是有悖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 因而其研究也是极不科学、不真实的 。
五、歪曲中国计划生育政策
报告存在着对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歪曲 , 忽略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时代背景、实施内容 。 片面地将中国过去的计划生育政策与他臆想的“种族灭绝”政策强行挂勾 。
1982年9月 , 中共十二大确定了“实行计划生育 , 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 ”同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先内地后边疆、先城市后农村、先汉族后少数民族的有序开展过程 , 实际上生育政策长期以来对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少数民族更为优待 。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是维护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 是符合国家和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 。 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国家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初步阶段 , 经济发展水平低 , 人口多 , 耕地少 , 底子薄 , 人均资源相对不足 , 文化比较落后 。 在当时国家发展现状下 , 如果人口增长过多、过快 , 必然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资源的利用、环境的保护等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 会对包括妇女在内广大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住房、交通、医疗等各方面造成很大困难 。 在中国 , 实行计划生育与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是相一致的 , 因为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 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生活水平就不可能得到提高 。
随着时代发展 , 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 , 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 目前中国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 新疆地区城镇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 , 农村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 所以 , 郑国恩所谓新疆地区实施“强制节育”“种族灭绝”政策完全是他的臆想 。
郑国恩这类的“独立报告”其实是国际涉疆人权舆论的一个新动向、新趋势、新工具 。 以所谓专家名义、发表无中生有、纯属捏造的言论 , 是西方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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