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占用消防通道 市南消防公开曝光这些私家车主

半岛全媒体采访人员 孙桂东
位难找,车难停。”“往消防车通道上挤一挤,占一占”“只挤一点,就一点。”因此,消防车通道越变越“瘦”……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于堵住了救命路,消防车通道是消防人员及车辆实施营救被困人员和灭火作战需要的通道,是一条连接“生”与“死”的“生命通道”。消防车通道如果被占用,会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在市南区部分消防车通道上,个别私家车随意停放,占用了消防通道。
针对以上公开曝光的违法行为,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对再次发现该部分曝光车辆仍然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将给予罚款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处罚。对于拒不改正,多次违法的,大队将联合交警部门予以强制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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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倡议:
曝光并不是目的,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才是确保生命安全的保证,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向车辆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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