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防护|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制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河南在行动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陈骏
本报讯9月15日下午 , 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以“河长+检察长”制改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 , 各位发布人对外披露了“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推行后 , 河南在沿黄流域生态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
发布会上 , 河南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胡彦宏介绍 , “河长+检察长”制是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形成的一项制度创新 , 并在今年年初 , 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纳入了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 。 目前 , 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 , 《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下简称《改革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 , 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
【生态防护|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制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 河南在行动】《改革方案》中明确 , 检察机关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 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 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检察建议认真自查、主动整改、按期完成、按时回复 。 对行政机关不回复检察建议、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充分履行职责的 , 检察机关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时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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