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今开庭 律师: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今日开庭 , 律师分析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今年2月23日 , 南京警方破获28年前发生的“南医大女生被杀案” , 9月16日上午9点10分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 该案犯罪嫌疑人麻某钢将被判处何种刑罚?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麻某钢将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是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麻某钢提起公诉的 。 南京中院相关人士告诉采访人员 , 因为涉及被害人隐私 , 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已开庭 , 当事人亲属到达法院
上午8点35分 , 采访人员看到多辆警车驶入法院 。 8点45左右 , 采访人员看到几位家属模样的人经工作人员陪同从一楼进入法院 , 其中包括一位白发老年女子 , 疑为受害人林某的母亲 。
1992年林某遇害后 , 她的父母曾多次到女儿遇害地点凭吊女儿 , 后林某的父亲承受不了打击 , 因病去世 。 而林某的母亲仍然每年都会到南医大 , “老人家话不多 , 对学校也没有提要求 。 就是她每年都会来 , 学校都会安排人接待她 。 ”一位知情者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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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3月24日 , 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报警 , 称该校女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 。 24日下午 , 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 。 经法医检验 , 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 , 按入窨井中死亡 。 南京警方经过28年锲而不舍的努力 , 于今年2月23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钢 , 一举破获此案 。
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麻某钢将被判处何种刑罚这一问题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采访了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律师 。 常璇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 故意杀人罪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奸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死刑|“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今开庭 律师: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在案件审理中 , 法院会结合被告人是否存在坦白、立功 , 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 , 是否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 , 并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侵害对象、犯罪后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量刑 。 而麻某钢杀人后潜逃28年 , 在学校里作案等 , 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应从重处罚的情节 。
常璇表示 , 由于该案发生在1992年 , 即“97年刑法”实施之前 , 因此该案审理过程中还涉及刑法适用问题 。 根据“从旧兼从轻”的法律规定 , 如果“79年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 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79年刑法”认为是犯罪且应当追诉的 , 按照“79年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但是“97年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 , 则适用“97年刑法” 。 常璇同时指出 , 这一原则对本案判决结果应当不会产生影响 , 因为新、老刑法中对于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基本一致 。
常璇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 根据刑法规定和以往的案例 , 她认为麻某钢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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