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天天315 | 销售过期食品获利30.8元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被罚7万


南海网|天天315 | 销售过期食品获利30.8元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被罚7万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3日消息(采访人员 蒙健)近日 , 因销售过期的食品获利30.8元 ,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被处罚款7万元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就在今年1月 , 该公司就曾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处罚5万元 。
据介绍 ,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 , 对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 , 该公司经营场所在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 , 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查扣超过保质期的方广牌营养颗粒面两包 , 遂立案调查 。 经查 , 涉案食品货值金额92.4元 , 违法所得为30.8元 。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介绍 ,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 , 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 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且在一年内实施了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对此决定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30.8元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方广牌营养颗粒面两包 , 并处7万元罚款 。
采访人员通过查询发现 , 在此之前 ,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在2018年~2020年期间就曾三次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处罚 。 2018年12月14日 ,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 , 经查发现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在食品经营过程中 , 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涉案食品货值金额169元 , 违法所得10.5元 。 该公司被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并处罚款5000元 。
2019年7月9日 ,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涉案食品货值金额80元 , 违法所得70元 。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瓶 , 没收违法所得7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
2020年1月14日 ,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同样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被予以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1.415kg , 并处罚款50000元 。
【南海网|天天315 | 销售过期食品获利30.8元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被罚7万】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 , 在选购食品时 , 务必要留心查看食品的外包装袋是否完整 , 是否是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商、无生产地、无生产日期) , 是否在保质期内 , 并注意索要购物发票 。 一旦所购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 , 购物发票是消费者投诉和索赔的关键 , 是维权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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