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正邦科技在8月11日已经发出公告,对离职员工2017,2018...

投资者提问:
正邦科技在8月11日已经发出公告 , 对离职员工2017,2018和2019年的股票进行回购 , 而且 , 通过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 有关手续早已经办理完毕 , 但是 , 为何直到今天 , 股票回购款都没有返给离职员工本人呢?????这不应该是一个上市公司应该的行为 , 而且 , 这些股票回购款 , 也应该支付利息!!!!
董秘回答(正邦科技SZ002157):
您好!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后 , 再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 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2018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事项 , 需要在9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 再办理后续手续 。 关于回购价格问题 , 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异动时激励计划的处理相关章节已有说明 , 即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不存在支付利息的情况 。 公司处理离职员工股权激励时遵循规则要求 , 符合法规相关条款 。 请您知悉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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