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错换人生案庭审结束 被告医院称不受开封市文件约束

_原始标题是:错换人生案庭审结束 , 淮河医院称系省管医院 , 不受开封市文件约束)
9月11日14时许 , 与“错换人生28年案”相关的两起民事案件 , 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庭审结束 。 14时20分 , 被告淮河医院的两名律师核对完笔录后 , 率先走出法庭 。 新京报采访人员希望向其了解今日的开庭情况 , 但二人未发表任何意见 , 匆匆离开 。
在今天上午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中 , 原告为被错换人生的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 。 他们请求姚策出生的河南(河南新闻网)大学淮河医院(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 下称“淮河医院”)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在这起案件的庭审中 , 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 , 1988年开封市已经推行相关政策 , 要求开封市的医院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 。 但姚策养母蒋艳丽(化名)当庭表示 , 自己在淮河医院生产时 , 院方未告知新生儿需注射乙肝疫苗 。 此后 , 姚策在2岁多时被确诊为乙肝 。
对此 , 被告淮河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 , 淮河医院为省管医院 , 开封(开封新闻网)市的文件对其不具有约束力 , 并且当年的政策是逐步推进的 , 当时要求的推广率并不是100% 。
被告认为 , 姚策出生前可能已经在母亲的子宫内感染了乙肝 , 因此不能认定院方对此负有责任 。
目前 , 本案尚未宣判 。
(采访人员 张惠兰 实习生 杜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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