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海报新闻|山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山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吴军林 济南报道
9月11日 , 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王桂鹏介绍 , 山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 , 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 , 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 , 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近日 , 山东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提出 , 统筹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等社会资源和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公共产品 , 逐步建立完善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制度体系 。
王桂鹏说 ,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政策规定及《意见》的要求 , 在人才住房用地支持保障政策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人才筹集计划 , 在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确定人才住房筹集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库的同时 , 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类型 , 并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优先予以保障 。 二是各地要积极创新土地供应方式 ,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等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 并做到应保尽保 , 对其他人才住房用地可采取公开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 , 减少住房用地成本 。 三是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 , 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 , 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 , 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工业用地、科教用地、仓储用地等土地用途、性质不用改变 , 主要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本单位人才的阶段性住房需求 。 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申报省级重点项目 , 特别是在人才集聚区域、产业园区 , 采取集中新建人才住房或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社区等 , 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有关政策 , 建设用地优先安排 , 重点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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