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明知是假药仍生产预谋销售 两人获刑并向公众道歉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明知是假药仍生产预谋销售 既要负刑责也要道歉认错)
“判决被告人王某、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 并承担销毁假药及制作假药的原料、半成品的费用……”这是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结果的一部分 , 今天(10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

案情:明知是假药仍生产并预谋销售
法院审理查明 , 2019年7月 , 被告人王某在网上认识被告人黎某某后 , 二人商议共同制造假药并由王某负责销售 。 2019年11月 , 黎某某来到郑州(郑州新闻网) , 与王某一起使用氨酚待因及其他原材料制造复方曲马多(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 。 2019年12月16日 , 公安机关在航海西路某小区将王某、黎某某抓获 , 现场查获复方曲马多成品95274片 , 浅灰色药品141.68KG、白色粉末104.69KG以及其他制造药品的原料和设备等 。 经鉴定 , 王某和黎某某生产的复方曲马多中不含有曲马多 , 含有对乙酰基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 该药为假药 。 王某、黎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王某、黎某某明知是假药仍生产 , 并预谋销售 , 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 应依法予以惩处 。 同时 , 二被告人生产假药 , 并准备销售 , 对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应当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 因此 ,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并处罚金2万元;黎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2年 , 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黎某某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 并承担销毁假药及制作假药的原料、半成品的费用 。
创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创新性诉讼制度 , 具有节约司法资源、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形成追责合力、保护公益高效及时等多方面的优势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注重刑事追责的同时 , 也更加突出犯罪行为造成公益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 。本案中 , 因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行为 , 既要受到刑事打击 , 又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这样更有利于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 , 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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