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控股将限期提交清盘所需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

_本文原始标题:星美控股将限期提交清盘所需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来源:智通财经
星美控股(00198)发布公告 , 就此前公司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于2020年5月7日所作出的命令被颁令清盘 , 及根据2020年5月12日的命令委任有关清盘人 。
清盘人正在调查公司的事务 , 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採取措施以审查及保护其子公司的业务 。 在初步审阅现有的簿册和记录时 , 清盘人同时正借由律师的协助审阅某些从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现金流支出总额为1.04亿港元的应收帐 , 并评估追究此债务的法律依据 。
【星美控股将限期提交清盘所需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作出清盘令后 , 根据法律规定 , 公司董事必须在清盘令(即2020年5月7日)后的28天内向清盘人提交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 。 由于最近协助会计及财务的员工已离职 , 因此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要求将提交限期延长至2020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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