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这俩人以能办理南阳某完全学校入学为由诈骗多人

_原始标题是:花钱能择校 , 还有谁被她俩骗过!)
2020年8月底 , 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常某和张某以能办理南阳市某完全学校入学为由诈骗多人 。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
经缜密侦查 , 办案民警在市内某小区将常某(女 , 27岁 , 河南省原阳县人)和张某(女 , 28岁 , 河南(河南新闻网)省邓州市人)成功抓获 。 经讯问 , 常某和张某对其自2020年6月份以来 , 以能安排学生到南阳市某完全上学为由诈骗60余名家长共计1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常某和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部分家长被骗钱款已退还30余万元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如果您或身边朋友也遭遇到常某或张某诈骗 , 请速到公安机关报案 。
联系人:刘警官18336697955
【犯罪|这俩人以能办理南阳某完全学校入学为由诈骗多人】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常某
犯罪|这俩人以能办理南阳某完全学校入学为由诈骗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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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
犯罪|这俩人以能办理南阳某完全学校入学为由诈骗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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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
2020年9月10日
南阳微警局特别提醒:家长朋友们要理性对待孩子入学问题 , 多向教育部门咨询 , 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学校 , 切勿将希望寄托在各种“关系”、“后门”上 , 谨防上当受骗 。
南阳微警局普法小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平安南阳(南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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