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浙江首例!男子偷两个窨井盖入刑,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浙江首例!男子偷两个窨井盖入刑,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9月7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窨井盖犯罪案件,杨某因偷取公共道路上的窨井盖,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该案是今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来,浙江审结的首起因偷盗窨井盖被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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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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