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官提醒:遇职场“潜规则”请这样保护自己( 二 )


人格权作为每个人最重要的基本权利 , 不论上司和员工在职务级别、权力大小方面存在怎样的差异 , 两者的人格尊严是完全平等的 , 无论是高职位者还是平级同事 , 都无权剥夺或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 。
3、用人单位有预防制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职场性骚扰比一般性骚扰更具有隐蔽性和胁迫性 , 加之其涉及个人隐私、名誉尊严、职业发展、前途命运等诸多因素 , 不少女职工面对职场性骚扰敢怒不敢言 。 防止和应对性骚扰 , 是营造平等安全的职场环境的重要一环 。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 ,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 在劳动场所 , 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上述规定为女性员工的职场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 并明确了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对女性员工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
民法典颁布后 , 对性骚扰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 , 不仅明确规定性骚扰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 还对用人单位如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提出了具体要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 违背他人意愿 , 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 , 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 ,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预防和制止性骚扰义务 , 具体包括三类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 即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说 , 用人单位不仅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对性骚扰行为人的处理措施 , 例如警告、停职、解雇等 , 还应在受理反映、投诉之后 , 及时了解、处理相关事件 , 如报警并协助调查 。 这些措施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工作条件的重要内容 , 也是致力于公平就业和反对性别歧视的重要体现 。
4、如何防范并妥善处理职场纠纷
劳动者在职场遭遇不公正待遇或不合法侵害时 , 法官建议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是收集证据 , 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 在相对封闭、隐秘的职场 , 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 , 一定要注意留意和收集相关证据 , 这是避免在日后维权过程中因“空口无凭”而陷入被动局面的关键一步 。
二是向单位申诉 , 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遭遇不公正待遇后 , 劳动者可依照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向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投诉和寻求帮助 , 由单位有关部门责令相关人员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内部章程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罚 。
【法官|法官提醒:遇职场“潜规则”请这样保护自己】三是依法仲裁、诉讼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我国法律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工作报酬、休息休假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 , 我国劳动法规定仲裁前置 , 即劳动者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发生在职场的其他侵权事件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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