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第一次放火烧车,第二次意图杀人!父亲拉着19岁儿子报复有新恋情的前女友,双双获刑

49岁的老汪想要报复有了新恋情的前女友 , 第一次放了一把火引起了爆炸 , 他不甘心 , 第二次打算动手杀人 。
19岁的小汪被父亲拉入伙 , 曾两次劝说父亲放弃计划 , 最终选择妥协帮父亲“望风” 。
明明知道做不得 , 小汪为什么还要答应?原来 , 小汪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 , 从小被要求对父亲言听计从 , 他不敢干涉父亲 , 害怕父亲不管他 。
日前 ,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
小汪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 , 他的父母早年离异 , 小汪一直随着父亲老汪生活、打工 。 老汪的性格暴躁 , 对小汪的管教严厉 , 从小要求小汪必须言听计从 , 否则就是打骂 , 或以断绝父子关系相威胁 。 而小汪在其成长过程中也养成了对父亲老汪百依百顺的性格 , 不敢干涉父亲 , 害怕父亲不管他 。
老汪之前谈了个女朋友陈某 , 分手后陈某又找了个新男友殷某 。 老汪心里气不过 , 打算报复 , 烧毁殷某的车辆 。 2019年12月6日下午 , 老汪给在贵阳工地上的小汪打了个电话 , 让小汪驾车到合江接他回贵阳 。 2019年12月7日凌晨 , 小汪赶到了合江 , 老汪开始一直瞒着小汪 , 直到在准备烧毁车辆的汽油时才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小汪 。 小汪虽对老汪的行为进行过劝阻 , 但老汪要求小汪不要管他的事情 。
2019年12月7日2时许 , 老汪让小汪“望风” , 他用铁锤敲开车窗 , 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撒入殷某的车内 , 再用打火机点燃卫生纸引燃汽油的方式 , 将殷某停放在合江县合江镇一停车位的白色长安牌SUV越野车点燃烧毁 , 该车被点燃后产生爆炸并燃及旁边的白色轿车 , 造成白色轿车车头部分损毁 。
经合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 两车损毁价格共计51300元 。
老汪在烧毁殷某的车辆后 , 还想继续报复 , 他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 , 事先准备了两桶5L装的汽油、斧头、扎带、手套 , 放置在平时由小汪驾驶的车辆后备箱中 , 试图寻找机会杀害殷某和陈某 。
2020年1月6日6时许 , 老汪借口收账 , 由小汪驾车从贵阳出发 。 在路上 , 小汪在得知老汪可能再次报复殷某后也进行了劝阻 , 但仍未果 。 同日下午17时许 , 二人到达合江 , 小汪将车停在合江县合江镇广场路停车位后 , 因长途驾车太累即在车中睡觉 。 老汪随身携带了几根扎带 , 借口上厕所独自一人到陈某居住的楼下蹲守 , 打算找机会控制住殷某和陈某 , 然后用事先准备的扎带、斧头、手套、汽油将二人捆绑后烧死 。
没想到 , 老汪在蹲守过程中被回家的殷某、陈某撞见 , 殷某遂打电话报警 。 老汪见事情暴露 , 便坐乘小汪驾驶的轿车离开 。 后在泸州市江阳区被侦查人员抓获 。
法院审理认为 , 老汪、小汪在公共场所通过放火的方式损毁他人财物 , 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已经构成放火罪 。 老汪为杀害他人准备犯罪工具、在被害人必经路线蹲守的行为 , 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小汪受老汪胁迫参加烧毁他人汽车的犯罪 , 系胁从犯 , 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 老汪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 , 准备工具、寻找时机 , 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 , 系犯罪预备 , 依法可以比照既遂减轻处罚 。
最终法院以老汪犯放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预备)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以小汪犯放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二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殷某车辆损失费48000元、交通费2500元 , 共计50500元 。
【潇湘晨报|第一次放火烧车,第二次意图杀人!父亲拉着19岁儿子报复有新恋情的前女友,双双获刑】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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