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持刀抢劫女车主250元现金和120元港币,男子获刑5年并赔偿近5万
【 沅陵县|持刀抢劫女车主250元现金和120元港币,男子获刑5年并赔偿近5万】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文章图片
图:视觉中国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孙某在沅陵县沅陵镇某地看到被害人周某某单身一人在停车,因借款即将到期无力偿还,遂起意抢劫周某某财物,其从家中取了一把不锈钢水果刀来到马路对面等待。同日23时许,被害人周某某开一辆越野车过来停车,被告人孙某见被害人周某某独自一人从车中下来后,遂从大树后跑出来并持刀威胁周某某交出财物,周某某将其钱包内的250元现金和120元港币交给孙某后,孙某继续威胁周某某要其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经孙某查看后确认该微信钱包内仅有3元余额,孙某再次威胁周某某要其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提现,周某某称其银行卡内没有钱,要孙某随其到家中取钱,孙某听后恼羞成怒,持刀朝周某某手臂刺了3刀,又在周某某逃跑过程中将其腰背、腹部刺了5刀,周某某摔倒在地后将被告人孙某持刀的手紧压在胸口,孙某随即用左手持手机朝周某某头部砸了3下,后周某某丈夫闻声赶到,孙某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周某某系被他人用尖刀类锐器刺切致伤,造成全身多处皮肤组织裂伤、右顶骨外板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2020年1月15日,沅陵县公安局民警在沅陵县“某网咖”将被告人孙某抓获,并将从其身上搜出的103元及从其家中卧室搜出的120元港币依法扣押,并于同月31日依法返还给被害人周某某。另查明,2020年8月4日,被告人孙某已退赔147元,并赔偿被害人47853元经济损失,被害人周某某已撤回对被告人孙某的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告人孙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孙勇【来源:潇湘晨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
- 湘味组诗!
- 水果刀 勇夺 老太|女子持刀胁迫老太 他当街夺刀化险情
- 鄢陵县|鄢陵县:抢抓项目促发展 助推高质量发展
- 水果刀|郑州一中年女子仅因想出去转转 持刀威胁七旬母亲
- |一中年女子持刀威胁七旬母亲 只因想出去转转
- |险!女子持刀逼老人58岁巡防员当街勇夺刀
- 宁陵县|宁陵县:为民企插上“健康的翅膀”
- 福州发生持刀伤人案|福州一企业内发生持刀伤人案 造成7名企业员工受伤
- 沅江市第二中学举行“开榜”奖助学金颁奖典礼
- |宁陵县好媳妇张真荣 柔弱双肩撑起家庭一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