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中新网广州9月3日电 (蔡敏婕 刘娅)广州男子高某鑫高中时偷拍十余名女同学 , 毕业多年后把照片发布在境外社交网络上 , 并发表淫秽低俗言论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3日称 , 依法对被告人高某鑫寻衅滋事案作出公开宣判 , 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4月8日 , 广州白云警方通报称 , 涉嫌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淫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鑫(男 , 24岁)被刑事拘留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20年3月至4月期间 , 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 , 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 , 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 , 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 。
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高某鑫无视国家法律 ,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 , 情节恶劣 , 破坏社会秩序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可从轻处罚 。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该判决现已生效 。
【寻衅滋事罪|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法官表示 , 在“互联网+”时代 , 社交平台虽为网络虚拟空间 , 但不是法外之地 , 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 。 因此 , 在网络上发布言论也要注意谨言慎行 , 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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