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活|新研究报告认为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中新社乌鲁木齐9月3日电 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 民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 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 3日 , 新疆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发布《关于境外炒作新疆人口问题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 , 就新疆的人口稳长与计划生育政策表达上述观点 。
《研究报告》称 , 近期 , 德国反华学者郑国恩发布所谓“研究报告”《绝育、宫内节育器和强制性计划生育:中共在新疆压制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的运动》 , 片面引用一些数据和别有用心的个案报道 , 妄称“新疆自然人口增长急剧下降” , 污蔑新疆存在所谓“强制绝育”问题 , 这既不符合科学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 , 也不符合新疆的真实情况 。 实际上 , 新疆维吾尔族人口一直持续增长 , 在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 , 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
【新疆生活|新研究报告认为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研究报告》认为 , 2018年新疆人口增长出现下降 , 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 , 也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的体现 。 2017年以前 , 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到位 , 存在较为普遍的超生现象 。 近年来 , 新疆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 , 通过入户摸排等方式 , 识别出大量的超生人口 , 并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给予落户 。
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17年的15.88‰、11.40‰分别下降至2018年的10.69‰、6.13‰ , 2018年新生人口比2017年减少了约12万 。 根据卫生健康、统计部门的估计 , 其中因依法治理超生问题 , 约少生了8万人 。 同时 ,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 , 南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 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 城镇人口持续增多 , 各族民众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大幅提高 , 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 , 越来越多的民众自愿选择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
《研究报告》还认为 , 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 新疆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目前的人口增长类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 。
新疆与全国一道实行计划生育 , 既是落实基本国策 , 也是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 新疆属干旱区 , 水资源短缺 , 荒漠化问题严峻 。 特别是南疆人口快速增长 , 耕地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 。 2018年 , 南疆四地州人均耕地面积2.32亩 , 是世界平均水平(3.42亩)的67.78% 。 一个时期以来 , 受“三股势力”干扰破坏 , 新疆特别是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不到位 ,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严重 , 导致了新疆人口自然增长过快 , 摊薄了有限的自然资源和扶贫资源 , 也给许多家庭造成了过重的经济和抚养负担 。 为统筹解决水、耕地等资源环境硬约束与人口发展的关系 , 让新疆各族人民过上好日子 , 新疆需要实行计划生育 ,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新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 , 人口过快增长压力得到缓解 , 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得到巨大改善 , 特别是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 各族民众平均预期寿命2015年已达74.82岁 。
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表明 ,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 , 人们自我价值实现和优生优育的观念越强 , 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会随之下降 。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 各族民众出行、居住、教育、就医、就业等生活条件发生根本性改观 , 促进了人口质量的稳步提升 , 新疆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22.55‰、7.69‰和14.86‰ , 分别下降到2018年的10.69‰、4.56‰和6.13‰ , 新疆人口发展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增长类型 。
《研究报告》称 , 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 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 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先内地后边疆、先城市后农村、先汉族后少数民族的有序展开的过程 , 对少数民族执行有别于汉族的相对宽松政策 。 新疆作为中国的一部分 ,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 , 从未制定和实施针对单一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 。
新疆自1975年起 , 在汉族人口比较集中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 1981年发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开始在汉族人口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 1992年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 , 开始在新疆全部人口中实行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 , 即城镇汉族群众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孩子 , 农村的可生育2个孩子;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 , 农村的可生育3个孩子 。 2017年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趋同 , 新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 , 即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 , 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 。 《研究报告》指出 , 新疆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比汉族晚了17年 , 而且仍然比内地相对宽松 。
《研究报告》介绍 , 近年来 , 新疆采取推进依法管理、加强宣传倡导、提供优质服务等手段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 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民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 育龄妇女自愿接受输卵管结扎术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 和田等地遵循民众自愿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 鼓励民众选择适合自身的长效避孕措施 , 一段时间内自主选择接受免费输卵管结扎术、宫内节育器放置术的民众大幅增加 。 实践证明 , 在各类避孕措施中 , 输卵管结扎术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属长效避孕措施 , 是国际公认的副作用小、安全性和有效性高的避孕措施 , 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广泛应用 , 也被新疆育龄民众自愿接受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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