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落实《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台这样做


胶东在线|落实《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台这样做《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8月31日讯(采访人员 邬勇)31日 , 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 会上 , 烟台市文明办副主任吕忠民介绍了烟台市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举措 。
胶东在线|落实《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台这样做烟台市文明办副主任吕忠民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 , 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 , 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 , 建设“文明烟台”的制度保障 , 也是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现实需要 , 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 在《条例》中规定市、区(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 市文明办作为市文明委的办事机构将主动承担组织实施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任务 , 重点抓好3项工作 。
做好宣传阐释 , 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7月27日公布 , 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条例》内容 , 知道哪些行为是《条例》所禁止的 , 市文明办近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工作 。
加强媒体宣传 。 以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为基础 , 充分发挥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的传播优势 , 开设“文明你我他”专题专栏 , 对《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特色、重点内容等进行全面立体的阐释 , 采取案例分析、新闻点评、专家访谈、市民采访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 , 提升《条例》的知晓率 。
加强社会宣传 。 在全市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 , 医院、银行网点、政务大厅等服务窗口 , 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场站和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市民生活、休闲场地 , 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多频次刊播宣传短片、宣传画、宣传标语 。 要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分中心、站)、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 , 进行咨询、解读等直接面向市民的宣传服务 , 提高宣传覆盖面 。
加强主题活动宣传 。 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 将《条例》内容纳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 , 纳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内容 。 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 引导市民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 。 使广大市民深入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具体要求 , 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 自觉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和城市文明的参与者、守护者 。
强化组织实施 ,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配套机制
加快建立《条例》联席会议制度 , 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 定期分析研判《条例》执行的形势、问题及对策 , 提高《条例》执行的针对性 。 各级文明委要把《条例》规定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法定职责落到实处 ,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规范与倡导工作的规划、推进工作 , 推动区(市)、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 。 各级政府及公安、城管等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条例》条款 , 特别是禁止性条款 , 梳理工作任务 , 明确工作措施 , 加强协同配合 , 形成贯彻执行合力 。 市文明办要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区(市)、部门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考核内容 。 加快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 列出时间表 , 加快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机制以及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建设 , 逐步建立市民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及信用评价机制 , 探索建立“市民文明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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