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清|起底江苏徐州最大"色情集团":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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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景区分局原局长曹为民 , 是王在清在徐州重要的保护伞之一 。 图片来源/中纪委网站
4个局长先后落马
王在清苦心经营的关系网 , 为其带来了诸多便利 , 不仅多次在公安机关检查行动前能收到短信或电话形式的通风报信 , 还熟知公安机关通过查看酒店客房监控查处卖淫嫖娼的侦查方式 。 为躲避查处 , 王在清一再提醒会所负责人不要将失足女安排到客房卖淫 , 要到具有安全和预警措施的房间进行性交易 , 这些房间不会被查出 。
为了维持庞大的关系网 , 王在清在送礼上毫不吝啬 。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 , 2007年夏天至2011年4月 , 王在清为谋取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等非法利益 , 9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查处一大队原大队长、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树军现金合计31.5万元 。
2007年上半年至2017年 , 王在清8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云龙分局原政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曹为民现金合计22万元、购物卡3万元、玉石挂件2件 。 经鉴定 , 玉石挂件价值6.8万元 。
2010年8月 , 王在清以帮助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张伟垫付房款为由 , 送给张伟现金46万元 。
2017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 , 王在清两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李勇军购物卡合计3万元、翡翠饰品1件 。 经鉴定 , 翡翠饰品价值4.3万元 。
2018年春节前 , 王在清为谋取徐州海天净尘私人会所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等非法利益 , 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长马景伟购物卡3万元 。
王在清|起底江苏徐州最大"色情集团":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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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清曾隐瞒妻子王景 , 将团队设置在理想国际办公楼运营色情产业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11年4月至2013年中秋节 , 王在清还在徐州开元颐和桑拿洗浴中心组织卖淫案被查处过程中 , 为逃避法律追责 , 先后送给徐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局长王德臣现金合计15万元、购物卡15万元、IPHONE4S手机2部、雷达手表1块(经鉴定为仿冒)、欧米茄手表1块(经鉴定为仿冒) 。
除向公安系统行贿外 , 2012年上半年 , 王在清用丰疆集团作为担保 , 以宋某辉名义收购上海瑞阳三采投资管理公司徐州分公司的股权 , 后因发生纠纷 , 丰疆集团资产被查封 。 2013年下半年 , 王在清提起诉讼 , 请求撤销与上海瑞阳三采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 。 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 , 王在清为该案及其公司涉诉的其他案件审理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使用丰疆集团的资金先后送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董涛现金合计40万元、购物卡合计44万元 。
此外 , 2011年4月 , 王在清控制的徐州红彤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竞拍新城区地块一宗 , 后王在清因资金不足无力开发 。 为了解除已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 2011年底至2012年上半年 , 王在清使用丰疆集团资金先后送给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钢(另案处理)港币10万元、购物卡5万元 。
邳州市法院审理后查明 , 王在清控制的黑社会组织 , 为了寻求非法保护或获取非法利益向11名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价值200余万元 , 向8名金融机构人员分别行贿财物价值190余万元 。
王在清|起底江苏徐州最大"色情集团":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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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收受王在清贿赂 , 致使国家资产损失788万 。 图片来源/江苏检察
区委书记的交易
在徐州当地 , 大多数人都知道王在清与公安系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 只有少数人知道 , 王在清的发迹和在云龙区的能量 , 均与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有关 。 两人鲜少碰面 , 也没有过多公开交集 , 但方正华却曾出面为王在清作担保 , 致使国有资产损失达78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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