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骑二轮车别任性,已有赣州人被判刑!( 二 )


醉酒驾驶无牌车 , 拘役2个月
2019年4月9日21时许 , 胡某鹏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燃油助力车途中 , 被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设卡路查民警拦下 。经赣州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检测 , 胡某鹏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6.3mg/100ml 。
法院审理认为 , 胡某鹏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区行驶 , 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遂判决胡某鹏犯危险驾驶罪 , 判处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无证驾驶、无牌驾驶更要不得
望大家时刻保持警惕
文明驾驶 , 安全行车
让道路少一分危险 , 多一分安全
【交通事故|骑二轮车别任性,已有赣州人被判刑!】来源:赣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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