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吃|试吃辣椒进了医院,女子索赔医药费遭拒,超市成年人还用教吗
导语:试吃辣椒进了医院,女子索赔医药费遭拒,超市:成年人还用教吗?
蔡女士平时很爱吃辣,她说自己每天都会吃辣椒,甚至是家门口种的那种很细的尖辣椒,她倒点酱油和盐就可以腌着吃,但是万万没想到6月6号下午,她试吃了超市的辣椒之后就开始腹痛,之后还进了医院,她觉得是超市方的辣椒有问题,于是向超市索赔医院费500元,结果遭到了拒绝,超市方表示,都是成年人了,空腹吃那么大个辣椒能不出问题吗?这点常识还要我们来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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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6月6号下午5点多,蔡女士在绍兴上虞万达带儿子上培训班,她说当时有一点饿了,于是就上二楼的超市里买点东西吃,在超市卖泡菜的区域她看到盒子里装的这种辣椒不错,后来就问卖货的阿姨能不能试吃一下,阿姨当时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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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士说:像这样的辣椒我以前是很喜欢吃的,当时我问卖货的阿姨这种是青辣椒吗?她说是的,你可以拿一个尝一下,后来她就用牙签插了一整个给我吃,我咬了两口发现辣椒太咸了,后来就准备扔掉,但是在超市里面没有找到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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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问卖货的阿姨哪里有垃圾桶,阿姨也表示超市里是没有垃圾桶的,无奈之下蔡女士就带着那个辣椒离开了超市,四处走来走去还是没有发现垃圾桶,于是蔡女士就把它直接给吃完了。
当上电梯的时候蔡女士就感觉到胃有些不舒服,后面她拿起水杯喝了点水,但还是不行,于是又拿了点面包和牛奶吃一些,依然不起效果,蔡女士表示自己就是想把那个辣椒冲淡一点,可后来胃和肚子还是剧痛,没有一丝丝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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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身边的人叫了救护车把蔡女士送到了医院,医生经过初步的检查鉴定为腹痛,给她开了一些药,医药费花了将近500块钱,蔡女士觉得自己能进医院和超市方的那个辣椒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这件事情医药费也应该由超市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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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后蔡女士也找过超市方面,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她说对方从一开始处理这件事的时候态度就不太好,所以她不能接受。后面在采访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了超市了解情况。一位工作阿姨表示这个辣椒吃了是不会有事情的,因为它每个月的销售量能达到2万多,它可以直接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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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人员介绍,蔡女士这件事情公司的一位任经理在处理,但是人不在现场,后来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对方。任经理说:当时蔡女士问阿姨这个东西能不能尝一下,对于我们卖货方来说,肯定是可以尝一下的,但是她是个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一下子空腹吃那个大个辣椒能不出事吗?这点常识还需要我们来教吗?医院开的证明也显示是因为她吃了辣椒刺激到胃才导致的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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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任经理也表明他们的辣椒没有过期,保存也正常,之前市场监管部门给双方协调时,他们也提供了这款辣椒的相关检验报告,结果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蔡女士咬定说他们的态度不好。
任经理表示像这种情况蔡女士也有责任,我们超市方也有责任,所以我们也本着人道主义愿意承担一半的医药费,但是蔡女士还是不依不饶,我们之后给了她300块钱的医药费,她也表示这件事就此作罢。最后任经理强调,会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在顾客试吃时给予一定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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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吃|试吃辣椒进了医院,女子索赔医药费遭拒,超市成年人还用教吗】结语:对于这件事,我个人认为超市方虽方有责任,但是责任并不大,确实像任经理所说,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一定的常识意知,又不是小孩子,而且蔡女士当时说是来超市买东西,可是最后也没有买就离开了超市,后面根据她说的说法,自己包里还有牛奶,还有面包,为什么就不能在这之前吃呢?与其说是买东西,不如说是来占超市的便宜,像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也有很多,最后出了问题,还要把责任推给别人,这难道不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吗?当然这个说法是有些片面,有的人确实是无心的。总之,大家在试吃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来衡量,别因为免费就往死里吃。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关注我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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