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一男子周末隔夜酒驾被查

2020年8月30日8时20分许,薛某某驾驶陕JL***3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志丹县杏河镇街道出发,8时26分行至志丹县中庄村路段处时,经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42.1mg/100ml、45.2mg/100m , 其有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
【志丹一男子周末隔夜酒驾被查】志丹一男子周末隔夜酒驾被查
文章图片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薛某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壹仟元罚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