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沙龙活动

8月28日上午 ,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第八期检察业务沙龙活动 。此次活动由第一检察部承办 ,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晓峰主持 , 相关院领导、全体业务部门干警、部分综合部门干警参加 。
【|【第八期】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沙龙活动】本次检察业务沙龙以案例研讨的方式 , 通过讨论余某某交通肇事案 ,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自首认定问题 , 以及二审法院加重处罚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进而延伸到在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中 , 对于肇事后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的问题 。大家针对余某某案的焦点问题 , 各抒己见 , 既分享了办案经验 , 也阐述了理论观点 , 从法理和实务的不同角度阐述了对案件的认识 , 产生了思想碰撞的火花 , 也为以后的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 。
最后 ,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晓峰指出 , 本次检察业务沙龙围绕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展开研讨 , 该案反映出诸多焦点争议问题 , 提醒各位承办人面对任何案件都要有如履薄冰的严谨态度 , 认真审查案件 。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 , 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提高办案质效 , 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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